2016-11-07
大學甄選入學
本校各級入學由本校教務處綜合業務組統一辦理,本網頁內容僅供參考,欲報考者請以報考當年簡章為準。
個人申請
學科能力測驗篩選方式
甄選總成績採計方式及佔總成績比例
第一階段
第二階段
科目
檢定
篩選
倍率
學測成績
採計方式
佔甄試總
成績比例
指定項目
檢定
佔甄試總
成績比例
校系代碼
006382
國文
均標
6
*1.00
40%
面試
--
35%
招生名額
13
英文
均標
5
*1.00
審查資料
--
25%
性別要求
無
數學A
均標
3.5
*1.00
預計甄試人數
46
自然
均標
--
*1.00
離島外加名額
依教育部每年規定
指定項目甄試費
1300
甄選總成績同學參酌之順序
一、面試
二、審查資料
三、學測英文級分
四、學測數學級分
寄發指定項目甄試通知
依每年簡章而定
繳交資料收件截止
依每年簡章而定
指定項目甄試日期
依每年簡章而定
榜示
依每年簡章而定
甄試總成績複查截示
依每年簡章而定
指定項目說明
審查資料
項目:
修課紀錄(A)、課程學習成果(B)、多元表現(F、N)、學習歷程自述(O、P、Q)
說明:
一、課程學習成果之書面報告重視學習過程之觀察與反思之展現;重質不重量。二、高中自主學習計畫與成果應著重於自主學習歷程;多元表現綜整心得宜說明各項表現對學生之影響與啟發,非以量取勝。三、學習歷程自述中應具體說明修習動機與心得;惟不強調修課數量。
同級分(分數)超額篩選方式
一、學測國文、英文、數學A、自然之級分總和 二、學測英文級分 三、學測國文級分 四、學測自然級分
上表依115年簡章內容更新修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