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碩博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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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20-02-07

心理學系【碩士班】專業必修科目表

科目名稱 規定學分 第一學年(上) 第一學年(下) 第二學年(上) 第二學年(下) 備註
研究方法論 3 3        
實驗設計 3   3      
合計 6 3 3      
最低畢業學分24 學分

修課特殊規定

1.學生須至少修習主修領域開設課程中的任意三門(實驗與發展組含方法類課程),其他選修課程至少須包括本系開設課程:

i.      實驗與發展組:不限領域至少二門;

ii.     社會與人格組:其他三領域至少二門;

iii.    工業與組織組:其他三領域至少二門;

iv.    臨床組:於實驗與發展、社會與人格、工業與組織、方法領域,任選二領域,各一門(113.4.18系會通過)。

2. 非本科系畢業研究生於畢業前需補修心理實驗法(上)、心理測驗(上)、心理與教育統計學(上 下);另於社會心理學、生理心理學、知覺心理學、人類學習與認知、發展心理學、性格心理學六科中任選二科補修。

3. 其他相關事項請參閱本系編印之心理學系研究生修業手冊。

    1.  

 

 

心理學系【博士班】專業必修科目表

 

 

科目名稱 規定學分 第一學年(上) 第一學年(下) 第二學年(上) 第二學年(下) 備註
研究方法專題 3   3      
論文發表演習 (一) 0.5 0.5        
論文發表演習 (二) 0.5   0.5      
論文發表演習 (三) 0.5     0.5    
論文發表演習 (四) 0.5       0.5  
合計 5 0.5 3.5 0.5 0.5  
最低畢業學分32 學分

修課特殊規定

  1. 本系博士班學生修滿主修領域課程 12 學分,副修領域課程 6 學分。
  2. 非心理系碩士班畢業者需補修至少三門課,由學科指導教授決定補修科目。
  3. 其他相關事項請參閱本系編印之心理學系研究生手冊。

各級各學期所開選修科目,請參見課程查詢系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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